永州市财政局出台2022年度农担业务指导意见

作者:

蒋金艳

来源:

永州市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9-15 00:00


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分公司根据永州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向省财政厅和省公司汇报,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省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对永州市分公司2022年农业担保贷款额度的批复》。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永州市财政局下发《2022年度永州农业担保贷款业务发展指导意见》(永财办〔2022〕2号)文件,对全市农担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农担工作纳入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宣传农业担保政策,争取县市区领导重视,签订好新型合作协议,建立好本级农担服务机构。要通过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担体系建设资金,逐步建立县市区农担风险化解资金池。要通过县市区本级预算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配合做大农业担保贷款规模。要根据本级农担服务机构的业务规模,合理安排工作经费。要会同永州市分公司加强对本级农担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和考核。

《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农担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担工作。要根据省公司分配的贷款额度,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要深入开展政担合作,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要不断加强银担合作,提高合作效率,探索银担合作新模式。要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业务拓展方案,确保2022年度农担贷款额度用好用足。

《指导意见》强调,将政策性农业担保贷款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激励奖惩措施,促进农担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永州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永州市分公司 蒋金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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