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实施“十个一”举措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

作者:

杨志

来源:

综合管理部

发布时间:

2018-08-10 10:22


湖南农担以政担合作为抓手,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往纵深发展,6月1日与郴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在“三农”融资担保服务、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郴州市抢抓发展机遇,积极落实合作协议精神,大力实施“十个一”举措,全力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7月31日,郴州市在保项目431户,金额达27457万元,担保户数完成年度任务的108%,放款额度完成年度任务的69%,超时序进度11个百分点,预计可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嘉禾县、宜章县、临武县、北湖区四个办事处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一个组织机构。该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农担工作,从之前财政部门“独唱”逐渐转变为各部门、各乡镇联合的“大合唱”。

二是出台一套规章制度。制定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87号文件)、《郴州市财源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郴政办函〔2018〕87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等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召开一个动员大会。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纷纷召开了动员大会,其中县市区动员大会的参加人员除了县级相关领导和财政、农口、金融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外,还包括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管理站负责人,将农业信贷工作要求传达到乡镇以及基层工作人员。

四是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市政府和各县市区采用组织培训、录制专题片、开设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信贷担保的政策要求和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创新一种支持方式。该市依托湖南农担平台,由预算安排和整合部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签订务工合同并保障基本收益(年薪不低于4000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按照每贷款5万元对接一名贫困人口计算贴息贴保金额,在省财政贴息贴保的基础上兜底,实行零成本。

六是配备一批业务人员。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从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金融等部门配置3名以上能力强、热情高,爱农业、爱农村的业务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并专门安排了办公场地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注重在落实上级农担政策、推进农担业务中提升能力,加快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金融的队伍。

七是建立一个客户台账。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建立有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台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客户群。对建档立卡的农业经营主体,各县市区农业担保办事处密切关注其成长,充分依托农业信贷担保平台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难题。

八是规范一套操作流程。制定了《郴州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保费补贴操作规程》。经营主体有融资需求,提出贷款申请后,由村委会推荐,所在乡镇政府把关核查,推荐到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生产经营良好、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企业可直接向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各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将通过审核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推荐到湖南农担各县市区办事处和承办银行,湖南农担和承办银行按照贷款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查、审查、审批、放款。

九是明确一个目标任务。该市依托湖南农担合作金融机构,力争2018-2020年完成担保融资20亿元,并将具体任务分解明确到各县市区以及各乡镇。

十是强化一个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每半年要向市政府报告本区域内农业产业发展、农担体系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市政府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体系建以及业务开展、风险防控等工作纳入各县市区财政绩效考核,与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挂钩。

(杨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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